全民国防教育
弘扬抗战精神 共筑国防长城
2001年4月28日,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,其中第十二条规定“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”。 同年8月31日,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》,规定“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”。
01国防教育日的由来
目的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普及国防教育,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,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,自觉履行国防义务,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国防建设。
国防职能
(一)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,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。
(二)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和幸福生活,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。
(三)巩固国家地位,维护世界和平,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贡献。
(四)通过国防工业、国防技术、新技术、新产品的开发使用,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。
公民国防义务
(一)履行兵役的义务;
(二)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;
(三)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;
(四)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;
(五)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;
(六)支持国防建设、协助军事活动的义务。
02常见违法违规案例警示
案例一
某单位人员张某在处理一份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涉密文件时,为方便单位人员阅览,擅自将该文件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并上传至公司公开网站。张某还特意将文件的国家秘密标识遮挡后扫描,然而,他自作聪明的行为无法改变其泄露国家秘密的事实,最终张某因违反保密规定受到了严肃处理。
案例二
自由从业者魏某,在某景区游玩时,使用长焦镜头拍摄到了远处的部分敏感军事设施。出于好奇和炫耀心理,魏某将拍摄的照片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。此时,魏某并没有意识到,虽然这些照片拍摄于景区,但照片中的军事设施属于敏感军事信息,随意拍摄和传播此类照片,极有可能导致国家军事秘密泄露,最终魏某被依法处理。
03空管青年应该怎么做
1.主动学习,心中国防有谱
(一)主动通过人民日报、新华社、央视新闻、解放军报等权威媒体,了解国家发展、军队建设和安全形势,不轻信、不传播网络上的涉军谣言和负面信息。
(二)了解《国防法》、《国防教育法》、《国家安全法》、《反间谍法》、《军事设施保护法》等基本法律常识,明确个人在国防中的权利与义务,知道法律红线在哪里。
2.保护军事秘密
(一)在社交网络分享照片、视频或位置时,要格外留意背景中是否无意拍到了上述敏感内容。
(二)做好个人信息管理,防范网络钓鱼和电信诈骗,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。
(三)工作中接触内部信息的,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内外网分开,U盘不乱插,文件不随意带出。
3.敢于担当,筑牢人民防线
一旦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或线索,请立即通过以下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:
(一)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:12339。
(二)官方网站:www.12339.gov.cn。
(三)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。
标签:2025全民国防教育月PPT弘扬抗战精神共筑国防长城课件(讲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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